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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涨价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旅游市场回暖。在非民生保障领域,只要经营者合法合规,监管不宜越俎代庖,“天价”酒店应靠市场来调节。不过,对于毁约涨价等有失诚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坚决予以惩治。
“五一”将至,“涨”声一片中,有媒体报道北京周边度假酒店“降温”时,举的例子是4月29日某酒店价格为5598元/晚,只比平日周末涨了37%左右,而去年同期该房型涨到6000多元。言下之意,今年涨价还算温和。
这则报道令人百感交集。5598元的价格,就算不如之前涨得多,也是令普通人咋舌的“天价”。
酒店有权自主定价。高价酒店有人预订,说明酒店抓住了一部分消费能力较强的客户。但报道也说了,每晚5598元的酒店“遇冷”“预订热度不及以往”,也从侧面反映高消费群体不如想象得多,旅游市场应多关注普通人消费需求。
前两年很多人的出游计划都被耽搁了,今年想赶着春暖花开出门散散心,客观上造成了度假需求大增,酒店价格普遍上浮。针对各地出现的酒店涨价潮,近期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
应当说,在非民生保障领域,只要经营者合法合规,监管不宜越俎代庖,“天价”酒店应靠市场来调节。但这份告诫书的目的并非干涉企业自主定价权,而是防止企业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定价,避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最近随着酒店价格飞涨,市场出现了毁约涨价的一股歪风,有的酒店、民宿无故取消消费者预订的低价房,甚至编造出“破产卖房”等借口,转身却用更高的价格把房间再挂出去售卖,试图多挣个三五百元。对这种有失诚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坚决予以惩治。
“天价”酒店并非常态。有的酒店价格高是其自身定位,比如某些小众酒店只有十几间或者二十几间房,日常价格就是5000多元;但大多数酒店本身定位没那么高端,平日间夜价格从100多元到1000多元不等,涨价主要是因为供不应求。调节后者价格,主要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而不是考验商家的道德和情怀。好的城市管理要能够调动市场之手,持续稳定政策预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包括人、财、物在内的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便利经营者投资兴业。通过增加供给、完善设施、引入竞争等方式平滑价格起伏,让一些因供不应求导致的“天价”自己降下来,不能寄希望于商家为了长远口碑或城市形象主动放弃挣钱机会。就拿北京来说,离得不远的廊坊“五一”期间仍有每晚400多元的五星级酒店。如果京津冀联动,鼓励消费者跨省游,扎堆现象少了,酒店涨价的基础也就不那么牢固了。
酒店经历过“骨折价”促销的苦日子,某种程度上说,现在的“天价”预示着旅游市场回暖速度和强度超出预期。但我国14亿多人口中绝大多数是普通人,他们的生活同样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促消费不要一味盯着高端群体,普通人也有消费的需求和权利。近期出现的“特种兵”旅游、大火的淄博烧烤和默默火了很久的萨莉亚餐厅、唯品会购物,说明普通人的消费需求不仅很旺盛,也是一块不小的市场,很有挖掘潜力。当“天价”的热度散去,还是多关心普通人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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