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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4月23日(记者 蒙健 文/图)4月2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接到举报电话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一家商行内存在销售假酒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与贵州茅台酒厂打假人员随即到场检查。经厂家打假人员现场初步鉴定,商行内所销售的21瓶“茅台不老酒”涉嫌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21日下午5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市场科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便立即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打假人员,赶到位于凤翔东路的海口琼山沃某商行。
打假人员查看货架摆放的“茅台不老酒”时,通过对外包装鉴别发现,手中的这款“茅台不老酒”初步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
执法人员要求该商行老板陈某提供该批白酒的进货台账时,陈某称,这些白酒是他从某网络平台上购买的,进货大概两个月时间,暂时无法提供相关交易凭证,而这些酒进购回来销量并不好,目前没卖过一瓶。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清点,该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茅台不老酒”共计21瓶。执法人员已对上述侵权白酒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扣押,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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