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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呼吁在反间谍工作中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反间谍法修订草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草案将提交审议。
其中,反间谍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均步入三次审议。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12月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反间谍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臧铁伟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关于网络间谍行为的规定,针对信息网络的特点,明确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等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属于间谍行为。二是,平衡赋权与限权,增加救济程序,规定经采取相关措施,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安全风险或者信息内容已经消除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作出恢复传输和相关服务的决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现行反间谍法前身是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规定的是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方面的职责。2014年,在原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反间谍法。
“反间谍法是我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部重要法律,也是规范和保障反间谍斗争的专门法律,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臧铁伟表示,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极为严峻,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各类间谍情报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修订反间谍法,是新形势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加强反间谍斗争的需要,是推动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确保国家安全的有力法治保障。
臧铁伟提醒,在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审议和修改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更好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行反间谍法实施中存在的“间谍行为”范围较窄、安全防范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赋权不足等重点难点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三是,妥善处理赋权与限权的关系,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四是,注重系统观念,立足我国反间谍工作实践,做好相关法律衔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反间谍法律制度。
臧铁伟还表示,关于反间谍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中国人大网共收到112人提出的201条意见。社会公众就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草案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间谍行为的定义,增加有关网络间谍的规定。二是,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指导安排宣传教育的职责。三是,平衡反间谍工作与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加强在反间谍工作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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