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什么权利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权利有:
1.知情权;
2.陈述和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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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举行听证权;
4.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5.请求赔偿权;
6.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7.申诉或者检举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有哪些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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